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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3-12-06 16:23:58 |  访问:97

营口理工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人民政府与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合作建设营口大学园。经过四年孵化,20134月,由教育部批准建立营口理工学院。

学校位于营口市西市区,占地面积约1152亩,建筑面积29.89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36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9.2%。在校生近8000人。现有本科专业26个,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应用化学获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引进资格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特别优秀人才不受年龄、学科专业、引进计划限制。

四、引进待遇

(一)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外,引进人才还享受住房补贴35万元(税后),即买即付;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按《营口理工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博士毕业前半年可提前上岗实习,实习期间享受3000/月工资待遇。

(二)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与我市对口或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调转接收,对口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在有岗前提下,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不低于原待遇;配偶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由市人社局协助引进单位,根据其专业特长,推荐安排适当工作;随迁子女就学,参照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办理解决。

(三)引进人才在学院工作至少10年,服务期限未满而提前辞聘或被学院解聘,须将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按比例折算返还给学校。

五、引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科研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yklgrsc@yk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2、报名时间:随时报名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根据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等信息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初审、复审合格后,各用人单位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核

学校安排适当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核。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由我校官网(www.yk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实与引进条件、资格等不符者,将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办理人员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因个人原因,未予参加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均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准确,并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173588559/3588538(营口理工学院)

通讯地址:营口市博文路46号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箱:yklgrsc@yku.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邮编:115014

营口理工学院

20231018

附件12023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岗位号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简介引进人数引进条件引进方式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学位其他条件
本科硕士博士
1营口理工学院电气学院教师(一)专业技术从事自动化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1仪器类

电气类

电子类

自动化类

电气类

计算机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

不限博士本科、硕士阶段与招聘专业相同,博士阶段专业不限。考核车焕

18940795215

87359534@qq.com

2营口理工学院电气学院教师(二)专业技术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1不限计算机类计算机类博士本科专业不限,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阶段为计算机类。考核介龙梅

13940751357

343649787@qq.com

3营口理工学院化环学院教师(一)专业技术从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教学及科研工作3化工与制药类或

化学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或

化学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或

化学类

博士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阶段满足招聘专业要求即可。考核李昌丽

15104170094

2114054@qq.com

4营口理工学院材料学院教师(一)专业技术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1材料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地质学(矿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地质学(矿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本科、硕士、博士至少一个阶段满足招聘专业要求。考核张全庆

13284177078

yklgmse@126.com

5营口理工学院材料学院教师(二)专业技术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1材料类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博士本科、硕士、博士至少一个阶段满足招聘专业要求。考核张全庆

13284177078

yklgmse@126.com

6营口理工学院机动学院教师(三)专业技术从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或材料类专业

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博士本科、硕士、博士至少一个阶段满足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考核徐嘉欣

13941752710

xujiaxin@yk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2: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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